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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增伟副部长在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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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0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的批示精神,部署推动相关工作。下面,我结合《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方案>的通知》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清理整顿工作对于扩大消费需求、维护市场秩序意义重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做好今年经济工作,确保“稳中求进”,要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国务院近日确定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6项重点工作,第一项就是“进一步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扩大消费需求是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客观需要,也是改善民生、增进社会福利的基本路径。通过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降低流通成本、改善消费环境、提高居民消费能力,推动扩大消费;避免供应商为转嫁成本而降低品质,保障消费者购买到优质优价的商品,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扎实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促进零售商和供应商诚信经营,推进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带动全社会的诚信体系建设;有利于规范交易行为、推动建立公平交易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有利于促进零售商专注内部管理,加强品牌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二、依法整治,严格执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规范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是建立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公正的必然。这次清理整顿工作主要法律法规依据是《合同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有关条款已作为清理整顿方案的附件内容予以公布。

  各地在清理整顿过程中,要坚持依法办事。联合检查、清理整改等工作都应在法律法规限定的范围内进行。在规范大型零售企业交易行为时,也要保护其正当合法权益,对于确实存在的违规收费行为,一定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可姑息迁就,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

  推进清理整顿工作,要明确违规收取费用的范围,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工作方案,买断经营的零售商主要收入来源是进销差价,出租柜台的零售商的主要收入来源是租金,代理销售的零售商的主要收入来源是代销费。根据有关规定,零售商在提供相应服务的情况下可以收取促销服务费。除以上费用之外,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的其他所有费用均应纳入清理之列。

  清理整顿违规收费重点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规范促销服务费。促销服务费是允许收取的费用,但目前存在一些企业收取的促销服务费存在不合理内容,因此要予以规范。二是禁止违规收费。在零售商的收费中,除促销服务费之外,其他收费都在清理范围,特别是“以签订或续签合同为由收取的费用”等六种收费。三是落实明码标价,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的任何费用,均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码标价,没有明码标价或者收费与明码标价不一致的,都在清理整顿范围之内。

  四、各司其职,形成合力

  为使这次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商务部等五个相关部门成立了部际协调小组,商务部我和房爱卿部长助理、发展改革委彭森副主任、公安部刘金国副部长、税务总局解学智副局长、工商总局钟攸平副局长担任成员。相关部门在协调配合的前提下,要分工负责,切实抓好此项工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整体组织协调,牵头组织约谈零售商和规范促销服务费工作。发展改革(物价)部门负责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和价格垄断行为,牵头负责清理整顿未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行为。税务部门对涉嫌税收违法行为的零售商开展税收检查,并依法予以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商业贿赂、促销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会同发展改革(物价)部门清理大型零售企业利用市场优势地位违规收费的行为。公安机关对涉嫌商业贿赂及其他经济犯罪行为要及时立案侦查。在清理整顿工作中发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案件,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按照清理整顿违规收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建立相应由商务主管部门牵头的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协调小组,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统一领导本地清理整顿工作。协调小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工作进展,主动获取工作支持。各地要加强部门协作,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尚未上报实施方案的省区市要抓紧上报,最晚截至时间不得迟于元月20日。各地要及时分析汇总清理整顿工作情况并上报,部际协调小组将通过报告、简报等形式将有关情况上报国务院。

  五、扩大宣传,加强监督

  

  在清理整顿工作中,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以宣传促整顿、促规范。要丰富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通过开辟专版专栏、进行在线访谈、分析案例、播放宣传片、印发宣传册、张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宣传清理整顿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形成良好工作氛围和社会舆论环境;引导零售商供应商支持配合相关工作,推动建立公平的交易关系;宣传零售商供应商和谐发展的正面典型,曝光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提高清理整顿工作影响力,不断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效。

清理整顿工作涉及零售商、供应商、消费者等多方利益,需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加强监督。部际协调小组专门设立了举报投诉渠道并已在工作方案中和商务部网站上公布。各省(区、市)协调小组也要设立举报投诉渠道并向社会公布。对于举报投诉发现的线索,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分工认真核查,严肃查处。

  

  最后,我再强调四点。第一,近年来零售业发展迅速,特别是大型零售企业对搞活流通、改善民生、引导生产、扩大消费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总体上是健康的。但对当前存在的违规收费问题必须高度重视、严肃查处,以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的形成。第二,清理整顿工作的对象是大型零售企业中的违规收费行为和行为责任的主体,目的是通过查处使企业规范经营,促进零售业健康发展。这次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划定了清理整顿范围,但不是指符合清理整顿范围条件的零售企业都存在违规收费问题。第三,各地和有关部门要以此次清理整顿工作为契机,深入分析原因,分类提出建议,推动完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促进零供关系和谐发展。第四,要充分发挥零售商供应商行业协会的作用,督促企业严格自律并对企业的要求和问题及时反映和解决。

  同志们,我们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次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高度上来,按照五部委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扎实推进,确保实效。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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