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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一步做好清理整顿违规收费联合检查阶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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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副部长 姜增伟


同志们:

  今天,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纠风办《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五部门《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方案》,及时总结前期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扎扎实实做好清理整顿工作。刚才,湖南、吉林和北京的有关部门交流了工作经验,上海联华超市介绍了配合做好清理整顿的做法和体会。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的负责同志,分别对明码标价、税收检查、查处违规收费等工作进行了部署。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清理整顿工作开展以来,五部门于1月份召开了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3月份在上海召开了全国清理整顿工作会议,针对工作中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各地区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工作,一方面指导企业自查自纠,另一方面部署开展联合检查,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这次纳入清理整顿范围的大型零售企业共76家,企业总部分布在22个省、区、市,其中60%的企业集中在上海、北京等6个省市。从业态看,超市43家,百货27家,电器专业店6家。从企业自查自纠情况看,截至5月13日,60家企业主动报告了存在的问题,涉及金额约1.04亿元,其中,16家存在收取使用促销服务费不规范问题,涉及金额4707万元;25家存在违规收费问题,金额5734万元;54家存在未明码标价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相关企业正在采取纠正措施,退还和拟退还的资金达到6253万元。另外,还有16家企业自查后没有报告问题,希望这些企业能够予以高度重视。

  从各地开展联合检查的情况看,有些企业自查自纠不彻底,存在不报、漏报、瞒报等问题。例如,宁夏在联合检查中发现一家自查没有报告违规收费金额的企业,涉嫌违规收费139万元。宁波根据实名举报线索,查出某企业门店瞒报违规收费1.9万元。厦门检查发现某企业收取供应商返利、涉嫌商业贿赂,已依法立案调查。

  同志们,随着清理整顿的工作深入推进,自查自纠和联合检查成效将逐步显现。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取得的成效与预期目标仍有很大差距,任务依然艰巨。特别是仍然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和突出问题,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决不能掉以轻心。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认识不到位。有的地方担心清理整顿影响零售企业经营环境和招商引资,甚至将清理整顿与市场供应和社会稳定对立起来。这是极端错误的。清理整顿不仅要解决零售企业违规收费的问题,而且要促进企业转变经营方式,实现持续、健康、和谐发展;二是看法有分歧。有些企业认为,零售业成本不断上升,利润率低,经营困难,收费有其合理性。零售企业赚取利润合情合理,但必须取之有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该收的可以收,不该收的一定不能收;三是态度不坚决。少数零售企业回避问题,心存侥幸,态度消极。在深入企业调研时,有的企业借口计算机打不开,不配合检查。要提醒这些企业,五部门的工作方案制定了有力的措施,企业存在的任何违规违法问题都将得到严肃查处。四是进展不平衡。有的地方进展快,已基本完成了对企业总部和部分门店的联合检查。但有的地方工作力度弱、进展缓慢、成效不大,影响了总体工作进度。

  以上问题,归根结底,都是对清理整顿违规收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我们必须下大力气予以解决。纠正违规收费工作已经写入201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是全国纠风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充分说明违规收费已经成为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开展清理整顿,不仅有利于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而且有利于维护消费者、供应商和零售商利益,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改善民生。因此,我们一定要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对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同时要引导企业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主动接受检查,公平、诚信、守法经营,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二、加大力度,确保清理整顿取得预期效果

  工作方案对清理整顿各项工作都作出了安排,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把工作方案落到实处,保证工作效果,我再讲几点要求。

  第一,延长清理整顿时间,确保工作质量。为贯彻2012年全国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经国务院同意,清理整顿结束时间由6月底延长至9月底。各阶段工作完成时间相应调整,联合检查结束时间调整到7月底。清理整顿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关键在联合检查。延长时间就是要把检查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第二,充实完善行动方案,依法严格检查。各地要对现有的联合检查方案进行细化和调整,6月20日前报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6月20日至7月底进行新一轮联合检查,8月10日前报送总结。任务重的地区可适当延长联合检查时间。要覆盖本地区所有符合条件的零售企业总部及门店,不能遗漏总部在外地的门店。要组织相关人员和力量,通过查阅财务数据、合同,约谈供应商,以及深挖举报投诉线索等方式认真检查。对规范促销服务费、禁止违规收费和落实明码标价三项内容,要分别制定检查细则,按部门分工各负其责,协调配合,抓好落实。

  第三,督促企业认真复查,限期报告情况。各地要督促企业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认真复查,要求企业6月20日前报告复查情况。逾期未报的,视同复查没有问题。新一轮联合检查工作开始后,将区别对待企业自查发现的问题和被查发现的问题。在规定时限内自查、复查发现的问题,可以依法从轻处理。自查、复查未发现,被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从严处理。

  第四,商务部门要做好规范促销服务费工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听取供应商和零售商的意见,认真查验合同、财务账册、票据及服务记录,检查收取使用促销服务费是否符合自愿、公平、诚信原则,是否遵循了收支平衡的原则,是否存在未提供服务或未完全提供服务的情况,是否登记入账并按规定纳税。大型零售企业总部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统计每个企业总部收取促销服务费的具体项目,制作清理整顿工作开展前后企业收取促销服务费项目对比情况表,及时上报部际协调小组。

  三、加强领导,务求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第一,落实工作责任,严格监督检查。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清理整顿工作方案,要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落实牵头组织约谈零售商和规范促销服务费工作。工商部门牵头落实禁止违规收费工作,查处商业贿赂。发展改革(物价)部门牵头落实明码标价工作,加强市场价格监督,对利用市场优势地位违规收费也要查处。税务部门对涉嫌税收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公安机关及时查处涉嫌犯罪案件。五部门加强联合督查,对检查不彻底、处罚不到位的地区以及违规收费严重的企业,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第二,认真受理举报,强化社会监督。各地协调小组要通过多种渠道接收举报投诉并安排专人负责。对接收的举报投诉,依法受理,及时核实处理。部门之间要建立举报投诉转办工作机制,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认真办理。

  第三,及时报告情况,客观评价成效。为做好联合检查阶段的数据统计工作,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制定了联合检查统计周报制度。各地区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报送工作,每周一报送统计表,实行零报告制度。报送情况将作为清理整顿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按要求报告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另外,按要求上报零售商自查自纠表、零售商收取供应商费用一览表和联合检查表。对检查的情况,认真做好记录备查。

  同志们,清理整顿违规收费工作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系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按照会议精神扎实工作,务求实效,以优异的成绩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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