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重要讲话

姜增伟副部长在报废汽车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文章来源: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2012年9月)


同志们:

  今天,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商务部六部门在这里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认真按照六部委下发的《关于开展报废汽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12]259号)要求,全面部署报废汽车专项整治行动,推动落实各项任务,务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刚才,天津市任学锋副市长、湖南省何报翔副省长、广西壮族自治区蓝天立副主席代表地方人民政府就做好报废汽车专项整治工作介绍了经验、谈了很好的意见,我都赞同。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拥有量不断增加,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得到较快发展,不论是企业数量,还是行业发展水平都有长足进步。但是,我们必须看到,由于相应法律法规不完善,市场管理滞后,准入不严,相关规定不配套,目前,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还没有形成,散、小、乱、差的基本状况仍未改变。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发展和管理,要通过各部门和各地方齐抓共管、共同努力,解决现存的问题,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报废汽车管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一直受到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和社会媒体高度关注。近年来,在支持回收拆解行业发展方面,我们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做了大量工作;在行业管理方面,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政策和规定,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在整顿和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秩序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但是,当前,回收拆解秩序仍然较为混乱,报废车辆流失严重,报废、拼装汽车上路行驶问题日益突出,给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带来严重隐患。我们必须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认真履行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将专项整治做好。如果不从思想上重视、工作上采取有效措施,则行业管理难免流于形式,随着我国汽车拥有量的不断扩大,这一问题将更加凸显。在这样的背景下,集中开展报废汽车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报废汽车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开展专项整治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必然要求。

  受利益驱动,当前,一些地方非法回收拆解和倒卖报废汽车、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拼装车的活动又有所抬头。大量应报废汽车没有按规定交售给正规回收拆解企业,而是临近报废时被高价收购,以“假转籍”、“假过户”等形式流入黑市,经过翻新或者拆解拼装后出售到农村和边远地区超期行驶,安全系数很低,往往会成为“马路杀手”,对道路交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据有关报道,我国每年约有60%的报废汽车流入黑市。做好报废汽车专项整治工作,是消除汽车报废这一环节带来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

  (二)开展专项整治是促进和实现节能减排的客观需要。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我国能源需求呈刚性增长,受国内资源保障能力和环境容量的制约,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资源环境约束更加突出,节能减排难度加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作为汽车产业和汽车市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应当承担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等社会责任。而私拆滥解的“黑窝点”、“黑作坊”,既缺乏必要的存储和拆解设施和技术设备,也不按国家规定操作,往往随意处置车辆废油废液和有毒有害物质,对土壤、水源造成严重污染。同时,超期行驶的报废车辆污染重、油耗高。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取缔私拆乱解、环境污染严重的“黑窝点”、“黑作坊”;清理不符合环保和资源利用要求的回收拆解企业,完善监管机制,对改善环境状况、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发展循环经济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开展专项整治是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

  我国已成为汽车消费大国,2011年汽车保有量突破1亿辆,汽车淘汰更新开始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同时,我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形成了一定规模,拥有正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500多家,从业人员近3万人。但据统计,近几年,正规回收拆解企业每年实际回收的报废汽车只有几十万辆,仅为汽车保有量的0.5-1%,远低于发达国家5-7%的水平。大量报废汽车流入黑市,扰乱了回收拆解市场经济秩序,对正规回收拆解企业经营造成很大冲击,以致不少企业面临“吃不饱”的经营困境,回收拆解行业发展受到严重制约。加大报废汽车专项整治力度,将有利于维护正常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秩序,推动企业实现规模化和标准化经营,促进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

  这次专项整治要通过查处和打击有关非法违规行为,整顿和清理违法违规企业和市场,探索长效监管机制,总结管理经验,力争使当前非法回收拆解和倒卖报废汽车、拼装车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促进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秩序根本好转。围绕这一目标,要着力抓好四项整治任务,一是全面整顿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强化对回收拆解企业及其回收网点的监管,坚决杜绝回收的报废汽车流向市场。二是大力整治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严厉打击和惩处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拼装汽车、出售报废汽车、拼装车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二手车交易市场、汽车维修企业等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三是严厉打击报废和拼装车辆上路行驶行为,加强对机动车报废登记管理,加大路面查处力度,严格营运车辆准入和退出。四是积极建立报废汽车管理长效机制,健全规章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堵塞管理漏洞,推动建立车辆登记、注销、回收拆解等信息共享平台,形成部门联动监管机制。为了切实抓好整治工作,我想强调几点:

  (一)突出整治重点,务求工作实效。

  专项整治行动从今年9月至明年2月,时间紧、任务重,要在短时期内就见到成效,工作必须以点带面,突出重点,提高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地相关部门要在整治工作前期组织调查摸底,掌握有关经营主体基本情况,摸清本地区非法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拼装车、倒卖报废汽车和拼装车等有关动态。要将企业自查与部门检查相结合,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市县要一级查一级,做到全部覆盖,省级部门做好重点检查。要确定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时段,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要特别关注报废车拼装车私拆滥解和上路行驶现象较为集中的城乡结合部、偏远地区和农村地区,采取主动查处与群众举报信息查处相结合、定期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注重打防结合,实现全链治理。

  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打防结合、全链治理的方针,既要严厉打击私拆滥解、违法销售、非法上路等违法行为,又要防患未然,加强对有关经营主体的监管,督促和引导企业规范作业,依法经营,杜绝承修报废汽车、擅自改装汽车、汽车产品合格证流入非法拼装市场,以及已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拼装汽车等违法行为,防止报废汽车、拼装车通过回收拆解企业、交易市场流入社会,做到严厉打击与教育引导并重、行业监管与群防群治并重。同时,报废汽车专项整治涉及回收拆解、上路行驶、车辆交易、维修、合格证发放、安全技术检验等多个环节,单从某个环节入手,难以彻底解决问题。必须按照全链条治理的思路,从各个环节入手,各部门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实现对报废汽车的注销登记、回收拆解、上路行驶等环节的全方位治理。

  (三)加大惩处力度,保持高压态势。

  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大力度,依法从严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对自己掌握和群众举报的每一个违法线索,必须一查到底,件件有结果。一旦发现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汽车、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拼装汽车、倒卖报废汽车和拼装车的“黑作坊”、“黑窝点”,必须坚决依法取缔;对涉嫌犯罪的,必须移送公安机关查处,严厉打击分工明确、回收拆解拼装销售一条龙的违法犯罪团伙。对有倒卖报废汽车、拼装汽车违法行为的回收拆解企业,一律吊销营业执照;对不具备有关要求、不按规定作业的回收拆解企业,要责令整改,暂停发放《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同时,认真抓好已取缔、已处罚、责令整改企业的复查工作,对屡禁不止的私拆滥解、拼装车等顽固窝点,要予以严厉打击,防止死灰复燃。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信息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四)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只有短短半年,但打击倒卖报废汽车等违法行为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各地有关部门要在严打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正确处理好阶段性任务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关系,注重标本兼治,着力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研究建立准入制度、提高准入标准。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健全规章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管理效率。推动建立车辆登记、注销、回收拆解等信息共享平台,形成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加强回收拆解行业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研究企业进入和退出机制,引导企业完善回收服务网络,合理确定车辆收购价格。要积极探索通过地方立法等途径,强化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监管。同时,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办加快推动《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修订工作,抓紧出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三、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工作认识。

  这次为期6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是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的重要内容,是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必然要求,也是回应人民群众诉求和关切的现实需要。各地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顾大局、保安全、促和谐、维稳定的高度,切实负起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六部门《通知》要求,将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防止整治工作流于形式,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行动到位。

  希望各部门主管工作的负责同志一定要认识到位,特别是商务部门作为开展专项行动的牵头单位,一定要切实负起责任。

  (二)加强领导,形成整治合力。

  商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组织指导、督促、检查报废汽车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和部署分工明确、行之有效的整治方案,明确治理目标、任务、重点和要求,并将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建立追究制度。同时,开展报废汽车专项整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要抓紧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建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定期例会、互通情况,协同行动。商务主管部门要负起牵头责任,将专项整治任务纳入商务工作年度考核目标,作为下一阶段的重要工作,扎实推进。各部门按职能负起相应责任,提出工作方案和要求。要从大局出发,各司其职、分工负责、通力合作,切实抓好有关工作。

  (三)依法办事,严格规范执法。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一切要依照法律行事。各地要认真领会和贯彻六部门《通知》精神,严格按照各自职责权限,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对于发现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得姑息迁就。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决不能以罚代刑,罚过放行。

  (四)扩大宣传,强化社会监督。

  要善于利用新闻媒体,通过开辟专版专栏、进行在线访谈、分析案例、播放宣传片、印发宣传册、张贴宣传画等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报道有关整治成果。特别要注重及时曝光查处的违法案件,跟踪报道大案要案,公布经清理整顿依法取缔的企业名单,大力宣传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典型企业,综合报道阶段性整治情况,提升整治工作的影响力,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效。同时,要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发动社会监督,引导和鼓励公众对非法回收拆解和倒卖报废汽车、拼装车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逐步营造全民共同抵制和监督非法回收拆解和倒卖报废汽车、拼装汽车的社会氛围。

  (五)保证进度,做好督促检查

  本次专项整治分为3个阶段进行。希望各地按照每个阶段工作的具体要求,抓紧行动,及时下发工作方案,尽早进行动员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能够按计划顺利进行。要采取交叉互查的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商务部门要建立通报制度,定期通报阶段性成果、向社会公布整治结果。同时,按照总体安排,将于后期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单位进行督查,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地区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对工作不力、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严格追究责任。在整治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总结。

  同志们,开展报废汽车专项整治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人民群众交与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按照六部委的文件和今天的会议精神,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确保专项整治取得预期的目标,力争以优异的成绩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